但是,要求廢除勞教的聲浪竟漸漸歸於沉寂。據報道,主要阻力來自公安,他們不願意再放棄這項法外限制人身自由的權力。但從兩年半來所公開的勞教個案來看,顯然這是推諉之詞。
勞教,即勞動教養,是一種行政處罰,不同於須經法庭審訊、判決的勞改(勞動改造),以往最經常被當局用以拘押、處罰政治異見人士,近年隨着政治異見人士被改控「顛覆罪」,勞教的主要處罰對象轉成法輪功學員、上訪人士。
地方政府在處罰法輪功學員時秉承的是中央的意旨,但值得關注的是,地方政府處罰上訪人士時,正把勞教變成一種對抗中央的工具。不少到北京上訪的民眾,在取得中央部委的同情、批示後,返回家鄉,結果地方政府非但不落實有關政策,還將上訪者拘捕、處以勞教。
近日最令人痛心的事件是,陝西華陰市郊一些農村在二○○三年成為洩洪區,中央撥款五千九百零六萬元賑災,但農民只收到五十萬元,八十一歲的村民代表劉懷榮要求當地政府支付中央的賑災款時,竟被當地政府拘捕,處以勞教一年。
濫用勞教,罪在公安,責在政府;濫用勞教,罪在「諸侯」,責在中央。溫家寶廢除收容制度後,公安靠收容罰款的財路被斷,廣東公安一度消極抵抗,以致廣州、深圳的治安急劇惡化,但是在民怨沸騰之下,當局卒之不能不約束公安,並投入大批武警協助整頓治安,令市面上的犯罪行為有所收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