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昨裁定42歲死者麥長妍患有缺血性心臟病及慢性腎衰竭,因施用麻醉藥過敏致死,因而裁定她死於不幸。
案發時麥婦患慢性腎衰竭、乳癌及心臟小毛病,她於04年11月7日到番禺祈福醫院換腎,準備三天後做手術,但手術前死者已昏迷。
醫生解釋死者因對麻醉藥敏感,導致喉嚨腫脹,影響呼吸而昏迷,經搶救後情況已緩和,但醫生在急救時插管傷及她的肺部,怕她因傷口痛楚拔喉,故連續用了五天麻醉藥令她昏睡。
死者丈夫安排SOS載送妻子返港求醫,同月15日晚上,SOS將死者送上救護車,其丈夫稱當時車上的氧氣樽先後用完,而車上的另一支細的後備氧氣,可惜因喉嘴不符而無法使用。
案件編號:CCDI29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