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欠資料國衞不退費
馮女士投訴,她在二○○○年八月向國衞保險有限公司購買一份人壽及住院保險,每年保費約三萬元。去年五月她入醫院做手術,出院後向國衞索償,卻被該公司以她填寫保單申請書時未有申報她曾在中國診病為由,拒絕其賠償。
馮女士稱,九八年她到中國旅遊時,因尿道發炎曾於當地求醫,並懷疑患有糖尿病,但她回港後驗血所得報告,已顯示她並無糖尿病,故她在投保時填寫健康正常,絕無蓄意隱瞞意圖,故她對該公司拒賠大感不滿。
國衞保險函覆,該公司審核馮女士的索償申請時,發現其未於投保申請書內如實填寫病歷資料,而凡會嚴重影響該公司釐定承保風險水平及保費率的資料,如健康狀況等,若漏報均會令保單失效,故該公司不會作出賠償及退還保費。 (○一一四○九)
宏利不賠償先天性疾病
陳太丈夫任職機構,向宏利保險公司購有團體醫療保險。陳太稱,其夫九七年被證實患血管瘤,曾進入私家醫院進行磁力共振等療程,其後兩年入院,宏利均有賠償,可是去年其夫再做有關療程,宏利卻拒賠,她認為拒賠理由並不充分。
宏利保險公司函覆,九七年起,陳先生多次向該公司索賠,並獲賠償,該公司乃根據陳先生醫生所提供報告作賠償,而報告並無提及陳先生疾病是與先天性狀況有關;惟據有關醫生最近證實,陳先生的疾病是由先天性狀況導致,基於保單列明因先天性失調,即有關狀況早於出生前已存在所引致疾病,均不受保,故該公司未能就是次索償作出賠償。(○一○七一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