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聞重溫】參選後5日簽秘密協議 上任後收5,000萬冇申報
梁振英UGL
前特首梁振英被指收取澳洲公司UGL 5,000萬元的涉貪案,拖拉4年,廉政公署終完成調查,律政司指無足夠證據提出檢控。
前特首梁振英被指收取澳洲公司UGL 5,000萬元的涉貪案,拖拉4年,廉政公署終完成調查,律政司指無足夠證據提出檢控。涉貪風波要追溯至2011年11月,梁任股東兼董事的英國房地產公司戴德梁行因財困面臨賣盤,買家澳洲財團 UGL Limited(UGL)與梁振英簽定的一份秘密協議。
戴德梁行為英國上市的房地產服務公司,夥拍多間亞洲企業,包括梁振英測量師行。梁自2006年12月起獲委任為戴德梁行的董事局成員,並於07年2月出任亞太區主席。但受2008年金融海嘯打擊,戴德梁行於2011年11月賣盤,UGL為首選買家。梁於同年11月24日辭任戴德梁行董事局成員,並於三日後、11月27日宣布參選特首。
梁振英於12月2日與UGL簽訂協議書,文件披露UGL承諾支付梁振英400萬英鎊,即約5,000萬港元,以換取梁24個月內不競爭、不挖角,並需按UGL的合理要求,不時推廣UGL及戴德梁行,包括但不限於擔當推薦人和顧問角色。梁振英手寫的英文加上補註,只會在不造成利益衝突下提供相關協助 。
梁於2012年3月當選行政長官,惟UGL分別於2012年和2013年底向梁振英支付5,000萬元款項,即為梁在任特首期間,惹起外界質疑款項潛在的利益衝突、稅務和利益申報問題。
事件由澳洲傳媒Fairfax Media揭發,報道同時刊出梁向報館所發的律師信,警告如報道刊出會告上法庭。同日,梁振英即發聲明反駁款項是離職協議,而非日後提供服務,認為無須申報。
梁振英一直強調收取UGL的5,000萬元,是當年賣盤協議一部份,又表示自2013年12月後與UGL已無任何關係。事實上,UGL與香港近年仍有間接商業關係。UGL於2016年底被CIMIC Group收購,而CIMIC的的另一子公司禮頓,近年就與港鐵在澳洲有合作的鐵路項目,又在本港承接多項大型工程,除了南港島綫及高鐵部份項目,亦投得政府不少大型基建工程合約,包括港珠澳大橋、中環灣仔繞道、蓮塘/香園圍口岸、將軍澳-藍田隧道等,全部是在前任特首梁振英任內批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