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遭僱主長期剝削 斯里蘭卡傭工挑戰與僱主同住規定
外傭司法覆核斯里蘭卡傭工
斯里蘭卡籍外傭2012年來港為居住在大嶼山二浪灣的僱主工作,但她指來港後被僱主剝削,不但不獲發最低工資及被扣假,更需在多個包括商業處所工作。女傭指龐大的工作壓力令她去年患上精神分裂症及幻聽,無法繼續工作。她今透過律師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外傭必須與僱主同住的條件不合理,侵犯她免於被奴役的權利。
申請人Rankothpedi Duravalage Kamalawathi,答辯人是入境處處長。申請人指入境條例訂明處長有權就外傭的逗留條件施加限制,但她認為處長僅有權就她的工作種類、僱主及工作地址設限,不包括規管外傭的睡眠地點。
申請人又指同住限制違反國際法保障勞工的法例,同時令她們受到歧視,因為其他外來工作者有權選擇自己的居所,但外傭則不可以,要求法庭頒布相關政策並不合理及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