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傷揭兇徒面罩 經理及部長被捕
酒樓女主任遭淋腐液命危

蘋果日報 2003/10/07 08:00


傷者姓蕭(四十五歲),為酒樓夜班主任,案中她面部及部份頭髮燒焦,身體七成皮膚被嚴重灼傷,雙眼恐有失明之虞,送院後一直陷昏迷情況危殆,警方未能為她正式錄取口供;而被捕兩疑兇姓陳(五十二歲)及姓黃(四十三歲),分別為酒樓早班經理及部長,兩人先後在西環及屯門被捕後,同報稱不適要求入院,有疑兇並找律師,緘口拒與警方合作。
消息稱,女事主在酒樓雖任職主任,但因年資較兩疑兇為長,加上工作認真,收工後常主動留在酒樓打點,並向高層舉報工作態度有問題及「搵公司着數」的同事,獲公司賞識,致與酒樓部份同事不咬弦。

責同事飲酒不落單
據傷者的胞妹向警方稱,胞姊較早前曾透露與同事在工作上有衝突及積怨,雙方一次爭執其胞姊更遭人用硬物扑頭,但其姊為息事寧人沒追究。
消息又謂,女事主為一名失婚婦人,七歲兒子由姓黃前夫照顧,她獨居觀塘翠屏邨翠楠樓一單位。街坊形客女事主為人低調,鮮有親友到訪。
女事主在尖沙嘴彌敦道六十六號金冠大廈樓上一間海鮮火鍋酒家工作近十年,工作時間為下午五時至翌日凌晨三時,而兩疑兇前晚十一時半收工後,留在酒樓飲酒,一直至凌晨四時才離去,但女事主發現兩人取酒飲並沒落單,質問二人,雙方曾發生爭吵,事後有人疑不滿女事主不賣帳,帶醉入廚房取走兩支通渠水,然後在地下電梯大堂伏擊女事主。
身體灼傷衣服冒煙
昨凌晨四時許,女事主收工如常乘坐載貨電梯至地下步出電梯大堂時,兩名分別以藍色膠袋及啡色紙袋蒙面男子,突然從後各以一樽通渠水向她淋潑。
女事主冷不猝防身體多處嚴重灼傷,衣服冒煙毀爛,仍負傷與兩兇徒糾纏,混亂中扯開兇徒蒙面的膠袋及紙袋,認出兩人疑為同事。
兩兇徒逞兇後逃去,事主負傷返酒家用水清洗傷口減輕痛楚及更換衣物後報警,同時致電一女同事求助。
警員到場將事主送院,當時她仍清醒,並告知警員兩兇徒疑是其同事。警員在現場撿獲兩個通渠水樽及兇徒用作蒙面的膠袋及紙袋。
事後警方根據傷者提供的資料,先於昨午十二時在西環干諾道西一住宅拘捕姓陳酒家經理,撿走一批證物,再於下午四時,在屯門醫院拘捕往求診的姓黃酒樓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