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10月13日網民發起十八區再開花「神獸罷鷲」行動,多區現警民衝突。17歲孟加拉裔少年以鐵棒破壞旺角彌敦道與登打士街一組交通燈,早前承認刑事毀壞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昨按感化官建議,判被告接受18個月感化,其間被告可繼續居於協青社中心。嚴官散庭時祝願被告前程似錦,並叮囑他不要令家人失望。
辯方指17歲被告的報告內容正面,保釋期間獲安排寄居於協青社。嚴官要求半年後索取進度報告。案情指10月13日傍晚,戴上口罩的被告與其他人用鐵棒打破位於彌敦道與登打士街一組交通燈,有傳媒及閉路電視清楚拍攝到被告行為。被告數日後被捕,警誡下承認頑皮及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