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要求押後案件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2月17日,被告須還柙候訊。
報稱無業的被告梁創斌(52歲),被指於今年12月20日在長沙灣青山道298號地下皇朝珠寶金行有限公司,劫去兩條總值42,500元的金頸鏈。被告另被指於同日在長沙灣永隆街近福榮街交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剪刀。
控方表示警方仍需時調查,包括檢驗涉案閉路電視片段,以及校對被告的指紋及掌紋。控方亦呈上拍攝到被告的閉路電視截圖,並反對辯方的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WKCC4713/19
■記者廖希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