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個讓業界擔憂的,是新法局限企業運用人力資源的靈活性,和對公司文化的影響;例如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三種合同類型:固定限期、無固定限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中,第二類視為終身合同──鐵飯碗。
未知華為是否有同樣的考慮,上月開始,7000名華為員工「自願辭職」,公司除補償他們,也同時重新應聘競崗職員,重新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事件的發生和過程,引起政府部門和業界,對華為規避法律責任的思考和研究。
對於在勞工法例比較成熟的香港,以上的法律完善過程,似乎理所當然,但一向以「低成本、充裕勞動人口」對外型經濟的中國,可能的確會產生長遠影響;作為投資者,更要密切留意,企業在控制成本,和在亞洲投資方向,是否已經慢慢地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