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被揭發後,屋宇署表示早於前年12月收到傳媒查詢僭建一事,於鄭接受任命為律政司司長前一日派員到場視察,但不被屋苑管理人員安排進入。鄭若驊同日就僭建一事報告行政長官。鄭若驊上任首天才發聲明承認事件,更自爆鄰居是其「先生」潘樂陶。兩人同稱已委託認可人士檢視,潘又指在2012年10月以現狀購入有關獨立屋。
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去年12月發聲明稱諮詢獨立法律意見,基於證據不足決定不檢控鄭,只檢控潘。案件今年1月首度提堂,潘不認罪,更在庭外形容案情簡單,強調水池沒上螺絲也沒石基,只屬臨時安放,「即組合式、放喺地面上嘅水池,係由幾個panel(防板)組合埋,上面有裝着水嘅塑膠袋擺咗落去」,認為泳池不是建築物,而是水池設施,屋宇署的指控可謂完全不正確,表現得信心爆棚。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