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自炒飛波箱 司機唔肯吹波仔
車禍私家車新田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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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洲新田公路,凌晨4時許,一輛私家車發生交通意外,導致28歲姓方男司機及24歲姓趙女乘客,分別腳痛及頭痛,救護員趕至現場,將兩人送院治理,警方調查後以涉嫌拒絕提供酒精呼氣測試拘捕男司機。
肇事私家車向元朗方向行駛,於駛至近壆圍對開時,首先撞向左邊防撞欄,繼而反彈出快線撞向石壆始停下,橫亙路中,私家車前後及車身多處嚴重損毀,波箱部份零件及右尾轆撞毀飛脫路中,路面留下大量碎片,及約70米長煞車胎痕。
根據法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沒有提供呼氣樣本,即屬犯罪。其罰則相等於酒後駕駛或醉酒駕駛。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如屬首次犯罪,最高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半年,並取消駕駛資格至少2年;如屬第二次或再次被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1年,並取消駕駛資格至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