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家寶在新書中,揭露了不少亞視股權轉讓的秘密,包括去年3月31日經歷「驚心動魄」的48小時。
當時任亞視執行董事的葉家寶,收到主要投資者王征通知,指大股東黃炳均會將股權轉讓給港視嘅王維基,葉家寶隨即打俾王維基,但電話沒有人接聽。
翌日,葉家寶收到港視在聯交所刊出澄清公告,指王維基並未與任何人達成購買亞視的股權協議,令葉家寶再一次感到氣餒。
葉家寶又指,亞視於數年前已經冇再聘用公司律師,如遇法律文件或問題,先至請外間律師處理,自己臨急受命接任執行董事,其後因亞視未能在限期前發薪,被點名到勞工處見面,佢以為只係「例行公事」之面談,故未有諮詢律師意見下接受問話。當收到法庭傳票後,葉家寶仍然覺得,亞視拖欠員工薪金唔係佢本人責任,而佢亦一直努力撲水及周旋於股東角力之間,自問已盡全力,故多次預審亦不認罪,最後被判罪成。
書中,葉家寶憶述:「我告訴大家,我每次上庭都著『赴刑場』的感受。」、「我,究竟做錯了甚麼?有一刻,真是『眼淚在心裡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