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頌德秘書虧空公款近250萬囚3年 丈夫求情信申冤:人善是否被人欺?
鄭嘉欣雷頌德秘書虧空公款
著名音樂創作人雷頌德(Mark)名下擁有多家音樂及製作公司,其公司女秘書涉嫌於兩年間多次虧空公款,偷取公司約248萬港元。女秘書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盜竊等七罪成立,被告丈夫在求情信中稱,為雷頌德工作是被告惡夢的開始,質疑:「好人是否有好報?人善是否被人欺?」法官李慶年直指由此可見被告只顧指摘他人追究她偷竊一事、從而淡化自己貪婪,直斥被告嚴重違反誠信,判囚3年。
被告鄭嘉欣(38歲)早前被裁定六項盜竊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名成立,控罪指她於2012年1月至2013年8月向渣打銀行出示雷頌德預先簽署的存款單、或以支票兌現方式,分80次將涉案近250萬元款項存入至自己或第三者戶口,當中24萬元用於結婚擺酒席、旅遊及購買勞力士表。鄭另被控於2013年9月3日在黃大仙Moon Studio內,以虛假信用卡賬單副本,誘使雷相信為真文書。
李官今判刑時表示,辯方於聆訊期間指警方及控方延誤檢控,望能輕判被告。惟李官指警方調查期間向渣打銀行索取銀行文件,銀行延誤9個月才提交文件;且本案歷時20個月,涉及4間公司、80項交易,涉及大量文件,被告犯案時又將資金轉移至自己不同戶口或第三者戶口,故李官不認為警方或控方出現延誤,更指被告受到刑事案件困擾,是她自己一手造成,若被告一早選擇認罪,現已服刑完畢,能再挺起胸膛,重新做人。
辯方求情指被告育有3歲女兒,患上憂鬱症。李官表示,被告毋須覆診,可見其病情可管可控。辯方又呈上被告丈夫的求情信,丈夫在信中稱被告為雷頌德工作是惡夢的開始,更質問:「好人是否沒好報?人善是否被人欺?」李官認為被告犯案部份金錢用於度蜜月,丈夫亦有份享用,從信中可見被告沒悔意,只會指罵他人追究她盜竊、淡化自己貪婪一事。
李官判刑表示,本案嚴重違反誠信,事主非常倚賴被告,被告犯案長達20個月,涉款約248萬元,案情嚴重,須判阻嚇性刑罰;考慮被告原本沒有案底,且有良好品格,判監3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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