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女事主丈夫表示,妻子與前夫誕下兩名女兒,但母女關係不好,2000年,她知道女兒入讀城市大學後,想多見女兒一面,便申請到城大當護衞員,公司規定要穿着公司供應的制服工作,但她獲發鞋子的碼數過大,要塞紙屑在鞋頭才能勉強穿上,惟每日巡邏及上落樓梯,都極是吃力。
工作半年後,楊婦一次失足由樓梯滾下,導致腳部及肋骨骨裂,工傷休息兩年,最後勞工處判傷為10%傷殘。其間警衞公司按法例每月八成支薪,但後期經常拖欠薪金;妻子決定訴諸法律,並獲律師建議,因為僱主疏忽未有提供安全的作業工具而提出索償,預計賠償額可達90萬元。官司纏擾多年仍未解決,加上財務問題及傷患,令楊婦抑鬱成病,要定期服藥及覆診。
至上周四(16日),代表僱主的律師寄來一隻光碟及夫婦涉及錢債案的文件,其中光碟是偷拍楊婦過去一年的生活片段,似乎要證明其傷患並非如申報的嚴重。楊婦看後感到極度不安,情緒波動,並拒絕按時服藥,終於發生今次企圖自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