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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案】大狀:沒有被告需為市民自發行動負責

蘋果日報 2018/12/12 13:38

佔中九子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佔中案

代表陳健民及朱耀明的資深大狀麥高義繼續陳詞,指即使示威造成道路堵塞,只要可證明有關堵塞屬「合理」可接受範圍,示威者就不算干犯公眾妨擾罪。他又指,無人能預計警方竟放任市民在金鐘佔領長達80天而不採取任何拘捕行動,強調警方有權並有能力拘捕佔領的市民,但他們沒有如此做。
「三子不魯莽不激進 這正是他們與學生之間的分別」
對於控方引述「蜘蛛俠」案例,麥高義指「蜘蛛俠」的目的是為了自我宣傳,與三子所提議的「和平佔中」爭取普選,不可相提並論,法庭需要平衡犯案者的目的和實際造成的阻礙。雖然控方指控三子有意圖煽惑市民進行長期或無限期的佔領,但證據顯示三子一直主張的是短期且有終點的佔領,故沒有被告需為市民的自發行動負上責任。
麥高義重申,三子一直強調和平非暴力,且佔中包含四步曲,公民抗命只是最後手段,亦是短期的運動。三子是學者,一直謹守公民抗命的道德理念。三子不魯莽、不激進,這正正是他們與學生之間的分別。三子沒破壞政府公物,亦沒衝擊警方防線,他們相信和平自首和理想的公民抗命概念。他們追求真普選,就如他們愛香港一樣,希望為香港帶來民主。
「控方刻意忽視市民受媒體影響而自發參與的事實」
麥高義認為,控方鋪陳證據的方式與事實不符,甚至沒意圖播放任何關於警方施放催淚彈的片段,亦故意忽視市民受到社交媒體或新聞報道影響而自發參與佔領這一事實,強調此乃人所皆知。就如兩名辯方證人所言,他們從新聞報道得知罷課運動的事態發展,因而自發到場佔領。麥高義強調,三子在台上的言論,與學生透過社交媒體呼籲市民到場的效果,根本不能比較。
麥高義強調,「三子的案情很簡單」,就是不論是一早計劃的「和平佔中」、抑或是928在添美道為支持學生而啟動的佔中,三子從來沒意圖造成公眾妨擾。
「戴耀廷啟動「佔中」只為支持學生 沒呼籲市民到場」
麥高義又指,三子為「和平佔中」準備多時,包括舉行商討日、宣傳公民抗命、舉辦非暴力訓練班、知會警方有關集會的時地人詳情、為集會購買保險等。對於學生在926闖入公民廣場的行動,三子感到驚訝,甚至陳健民當時仍打算返回學校教書,沒清楚了解現場情況。他們後來一直留守添美道,目的是聲援「支持學生,釋放學生」,後來因學生領袖表示感到疲倦,要求「和平佔中」介入支持,戴耀廷才於928宣佈佔中。
對於張秀賢和鍾耀華的代表律師指「宣佈佔中」乃三子與學生溝通誤解所致,麥高義直言,所謂的「誤會」本身就是一個「誤會」,或者只是純粹表達方式的爭論,學生希望得到「佔中」的協助,戴耀廷於是啟動「佔中」,為學生提供資源,但戴沒呼籲市民到場造成公眾妨擾,戴後來接受傳媒的訪問,亦能印證這點。
【案件編號:DCCC480/17】
記者楊思雅 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