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近月來又再遭受新一輪的打壓:編輯給勒令退職,記者被判處監禁,官方就傳媒的報道範圍下達新的限制,網上媒體又再次給整頓一過。但情況真的如此不堪設想嗎?近來的迹象顯示,中國當局雖不斷收緊尺度,但媒體也紛紛負隅頑抗。
總部設於巴黎的壓力團體「無國界記者」今年發表報告,指中國政府面對各省各地的社會不安,為免情況惡化,已實施新聞封鎖,「報刊和電視被迫自我審查,當局整肅網上言論,又阻隔外國媒體進行第一手採訪」。現在看來,形勢並非那麼一面倒。
最令人意外的是,今年六月,幾家中國媒體(包括官方媒體)竟不約而同批評政府進行新聞審查。部份報刊非但沒有忍氣吞聲,更在報上及集團網站,就新聞審查的界限線展開了熱烈討論。
六月底,傳媒得悉政府將審議《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其中一條規定,傳媒不得「擅自發布」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地方政府有權向違規的媒體罰款五至十萬元。消息傳出,引起傳媒界一片強烈的抗議聲音。其實,自從中國共產黨於四九年執掌政權之後,已不時如此處置傳媒,草案只不過將普遍理解的慣常做法以文字表述。況且,披露獨家新聞所賺取的額外收入,應足以彌補或抵銷罰款。即便如此,草案仍引起巨大反彈,就更值得注意了。
內地雙周刊《財經》在其網站引述一名學者說,中國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只是當局不怎樣遵守這一條),而新聞自由是言論自由的重要分支,當局實施限制必須謹慎。另一位學者據報表示,讓地方政府詮釋該等法例,可能使中國成為「警察國家」。讀者甚多的《南方都市報》在一篇網上評論指出,延遲發布新聞只會變相鼓勵社會流言散播,呼籲政府部門,跟傳媒界就發放突發事件信息進行「良性競爭」。
今年七月,湖南省發生特大風災。中央電視台一位記者發現,重災區資興市的官員一直故意少報死傷人數。正是這種「競爭」,迫使地方當局在七月二十一日發布新聞,將受災死亡人數,由92人大幅修訂為346人。此外,七月底廣東省媒體取得一份政府內部通告,指廣州市記者就重大公眾事故訪問醫院職工,規定須在兩天申請,省內報章紛紛批評這項新規定。七月十二日,廣州一家報章更斗膽地刊登一篇文章,指中國的政治改革步伐,比越南更不如。TheEconomistNewspaperLimited,London,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