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鍾Sir要道歉?因為佢都承認有錯,有錯嘅係佢喺惹嚟梁振英出律師信嘅〈五年前的這件事與梁振英的紅線論〉一文,錯誤地將小桃園飯局嘅發生時間,由梁振英當選前冇幾耐,寫成當選後冇幾耐。
錯就要認、打就企定,鍾Sir係有錯,道歉好應該,好過有啲人將55萬月租都講成象徵式租金都唔肯認錯。
不過道歉歸道歉,鍾Sir亦堅守原則話,佢篇文章講嘅嘢都係事實,小桃園飯局係事實、有江湖人物同埋梁振英競選團隊成員出席小桃園飯局係事實、就連當中有人喺警方之後嘅掃黑行動中被捕,亦係事實。
反而鍾Sir再指出,梁振英封律師信入面提到,佢向《信報》同練乙錚出律師信後,《信報》公開道歉、收回練嘅文章以及練嘅專欄消失呢件事,鍾Sir係咪又可以因此而感到不安或焦慮,然後去報警或者出番律師信畀梁振英,投訴被恐嚇同滋擾?
正如鍾Sir自己話齋,梗係唔會啦,因為佢冇咁無聊同荒謬。鍾Sir臨尾都奉勸梁振英一句,犯咗錯就要勇於承認,共勉之。
李八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