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仍在肇事吉野家工作的男廚工續指,他於去年3月加入吉野家,因為自己性格孤僻,故與姓何首被告、姓馬次被告及女事主X並不熟稔,但他過往曾見過何、馬及X在休息室「玩唧」。
依他所見,何與X屬情侶關係,他亦曾見兩人在後巷擁抱及打情罵俏。
馬及X案發時所屬中學的訓導主任昨指,她曾於中三教過X。去年9月10日她受校長吩咐,接X會見警員。X聽到女警問話,早有準備地回答「我哋貪玩咋,我自願㗎」,沒半點猶豫。她陪X到警署落口供時談及案發經過,X才供出非自願性交。X在看短片後哭得很厲害。
案件編號:HCCC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