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被告章逸星(34歲)早前承認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為生罪,與次被告陳肇其(57歲)共同面對兩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案發於2016年5月至2017年12月29日。辯方昨求情指,涉案內地妓女是循合法途徑來港,犯案過程不涉逼良為娼、販運人口或非法禁錮等,而涉案警員在案情中的通訊內容,亦是章招認下透露。
辯方又指,章由遭廉署拘捕至正式被起訴,相隔年半,其間他須定期到警署報到,他在不知何時才會被檢控的情況下,承受精神及心理壓力。辯方直斥控方延遲檢控不合理。
辯方亦透露,日前才收到章頂證其他涉案人士的口供紙,內容曾提及陳,或影響他的答辯,故需時閱讀口供紙及提供法律意見,申請陳暫不答辯。陳的案件押後至9月18日再訊,他獲准保釋期間離港一次,離境前須告知行程。
案件編號:ESCC1490/19
■記者鄭語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