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津貼明年5月申請一次過可領半年錢

蘋果日報 2015/11/24 06:00

張建宗勞福局低收入在職家庭生活津貼

勞福局公佈低收入在職家庭生活津貼申請詳情,局方明年4月起分3階段派發申請表,首階段會在明年5月,接受4人或以上家庭申請,通過審批可在數星期內領款,申請者可一筆過發放半年津貼。第二階段6月會接受3人家庭,7月接受2人家庭申請。

申請者並無任何居港年期限制,新移民家庭如有低收入工作亦可申請。申請者須提交工時紀錄,以及入息與資產紀錄證明合申請資格。入息限額需低於住戶入息中位數,4人家庭入息上限為17700元資產上限為48.7萬元。如申請者入息高於限額,但收入低於住戶中位數6成的高危瀕臨貧窮家庭,亦可申請半額津貼。

低津申請人不可同時享用綜援及交通津貼。每次最多申請6個月的津貼。申請者工時達每月192小時或以上,方可享1000元全額津貼,若工時在144至191小時,則只獲發600。每名子女800元的津貼則沒有工時限制。一個有2子女的4人家庭,若父母任何一人每月做夠192小時,收入及資產又合資格,每月可獲2600元津貼。

張建宗又指,低津是比綜援更大的社會保障,受助人數達70萬,涉20萬個家庭,有助降低整體貧窮率2%,兒童貧窮率更可降4.2%。他強調,措施既為紓緩在職貧窮家庭負擔,鼓勵就業,又期望能協助基層子女向上流動,認為項目每年30億元值得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