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家以為我因此而發火趕他走,就實在太小看了我。我跑慣江湖甚麼大場面未見過?我只笑笑口講句光陰寶貴無謂浪費,着他自便。他大剌剌在座位上說他不走,指着我叫我繼續講。我沉着氣問在座百多個學生,由他們投票決定他的去留,結果大概各佔一半。認為他可以留低的原因是他報了名就有權、給他一個機會改過,還有一位學生做好心說他會後悔,被他即時搶白囂張地說「我為甚麼要後悔」。認為他要走的原因是沒有禮貌、不尊重講者場合及浪費時間等等。
我問在座學生我是否一開始經已訂下規則?即使入場看電影或者乘坐交通公具皆有規則要遵守,以為有錢買了票就可以為所欲為?我好歹是個大學邀請來的嘉賓,義務為學生講的是捨我其誰的題目,學生應當高興還來不及,原來我一廂情願?
實在意興闌珊,應該走的究竟是他?還是我?
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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