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於本月18日下午,有該校舊生向本報表示,當日收起巨幡的校工指學生拍照侵犯他的肖像權。校方獲悉事件後隨即召見該名學生,要求學生刪除照片。但學生認為照片屬私隱,拒絕刪除。
訓導老師隨即聯絡學生家長,在家長到場後開啟學生記憶卡,逐張審視當中有否該校老師同學。當學生質疑老師做法侵犯私隱時,老師指如覺不妥,可到警署直接問警察,其後更稱學生有方法將相片無限複製,要求學生母親將同時含有學生私人相片的記憶卡銷毀。
大律師陸偉雄指香港並無肖像權,「學生只係唔小心影到工友,重點亦唔係影人,就算要查相都係警察而唔係老師查,有乜理由刪埋學生其他私人相?」他指校規不能凌駕法律,「老師校長影相係咪永遠只影風景絕對影唔到人?個個都走來刪,就完全係侵犯個人自由。」
伊利沙伯中學在9月時曾被指禁止學生罷課,亦不允許同學在校佩戴黃絲帶。該校回覆本報時確認該校正處理一宗相關違規事件,但拒絕透露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