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青少年吸煙委員會與沙田區議員李立航於上月邀請多名家長義工,分別在上水、粉嶺、大埔及沙田各區視察二百多間不同類型售賣香煙的銷售點,查看該些店舖是否有按照現行法例規定在當眼處張貼「禁止向十八歲以下人士售賣煙草產品」之標貼,其中馬鞍山區有近九成五店舖未有在當眼處張貼標貼。
若按違規的店舖類型統計,以生果店情況最為嚴重,有近八成半,其次分別為佔七成七的超市及七成六的茶餐廳。在該次社區巡查中又發現,一些青少年經常出沒的地點如文具店、糖果店及雪糕店亦有售賣煙草。記者昨午在馬鞍山錦泰商場內其中三間售賣香煙的零售點,均未有在當眼處找到此標貼,惟其中一間雜誌社在煙架上只貼有「你未夠十八歲,拒絕賣煙我有責」的標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