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昨日在庭上宣讀案發時,在中區警署駐守的警長方式華(譯音)供詞,方指艾勤賢於○四年七月十三日晚上到警署報案,懷疑廉署非法禁錮一名女子。艾又向他表示正致電《南華早報》職員,並令他覺得艾刻意相告,好讓他會更加重視該案。
另外,林炳昌及艾勤賢的友人昨日繼續遭辯方攻擊其可信性,大律師指該證人在律師行任職時在辦公室內下載色情相片,他對此直認不諱,更表示自己「不是德蘭修女」。另外,本為香港人權監察要員的他,被指因競選主席不遂而自立門戶,他表示只因理念與該組織有偏差所以退出。證人強調,這次倒戈相向對他毫無好處,反而為此而作出重大犧牲。
案件編號:DCCC29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