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楊明女fans聽審落淚 Lunch哥狙擊「藍粉」爆口角爭執
蘋果日報 2021/03/24 20:20
楊明
Lunch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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撐警藝人楊明(原名林明樂)
去年8月初在半山馬己仙峽道涉醉駕,自炒「石壆」撞毀戰前石牆
,由兩位警員攙扶上救護車。被控不小心駕駛、車窗透光度不足,以及拒絕提供血液樣本共3項控罪。楊明在庭上否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只承認其餘2項控罪,
楊明代表律師清洪早前在庭上以沒證據證明楊明當時的精神狀態為由
,向法官申請押後至今日再審。
楊明和女友莊思明下午1時50分同坐白色七人車座駕抵達,落車時Lunch 哥李國永(David)走在旁舉紙呼喊「藍神楊明人生更精采,支持佢入荔枝角坐監。」此時楊明和莊思明即充耳不聞箭步進入法院,Lunch哥亦跟隨進庭內聽審。繼去年12月楊明到法院應訊時,
今次經已是Lunch哥再度現身呼籲楊明承擔法律責任
。
惟法庭裁定楊明拒絕提供血液樣本罪名不成立,至於早前已承認的兩罪包括被控「不小心駕駛」、「車窗透光度不足」,法官一度表明須還柙等候背景報告始判刑,楊明聞言透過代表資深大律師清洪申請推翻兩罪的認罪答辯,清洪並自言當初向楊明提供法律意見時,令楊以為不會遭到還柙或判監。最終申請獲批,楊明可繼續保釋,案件將於5月11日審訊。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38條,不小心駕駛最高刑罰是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法官宣判前楊明和莊思明神情緊張,當宣告還柙時楊明低頭,明顯無奈失望,將物件交給女友手中,便走到犯人欄內,莊思明則冷靜按電話。庭內有女fans哭喊,而Lunch哥即拍手,其後兩人在庭外更發生口角爭執。
【案件編號:ESCC2365/20】
楊明上庭應訊。
Lunch哥追入法院叫楊明承擔法律責任。
Lunch哥再度到法院狙擊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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