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幕交易審裁處公布,已完成對僑弼控股內幕交易研訊的懲處聆訊,4名涉案人士僑弼前主席黃榮華、其胞姊黃婉雲、僑弼前執行董事王文富及其岳父洪少珊,合共罰款1177.86萬元,3年內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
罰款中以黃榮華佔最多,被判須向政府繳付從內幕交易中所避免損失的金額175.45萬元,及須向政府繳付罰款263.18萬元。黃婉雲則須繳付所避免損失的金額11.07萬元及罰款221.99萬元。王文富被判須繳付所避免損失的金額35.33萬元及罰款52.99萬元。洪少珊則須繳付罰款52.99萬元。另外,4人須共同向政府繳付364.84萬元,作為研訊的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