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內地女死者姓徐,案情透露,劉於2001年在羅湖一間歌舞廳認識徐女,其後在向西村租屋共賦同居。2002年1月5日凌晨,兩人在出租屋發生性關係後生口角,劉持啤酒樽擊向徐女頭部,致她失血過多死亡,事後他將屍體藏在床底,然後潛逃回港,而公安在案發後5天,已確認劉與案有關通緝,至去年8月9日,劉經皇崗口岸入境時被捕。
劉供稱覺得徐女對他態度冷淡,當日酒後與她吵架,一時衝動下殺人,而劉的代表律師在庭上稱,案中受害人與劉同居後態度大變,不接電話玩失蹤,且有證人供稱她有很多男朋友、花心,案發前與其他人有性關係,案發當日劉在追問她為何關機時起口角;但公訴人駁斥稱,兩人並非正常男女朋友關係,不能認為徐女存在過錯。
■記者廖怡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