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人稱,前日早上氣溫低於攝氏十度,不少同學都穿外套回校。他指大部份人所穿棉襖或羽絨褸都合乎標準,但訓導老師卻很無理,「一批同學褸上有一條只約三毫米的白色邊,被無辜記名、甚至留堂,有同學因為色彩光暗問題被罰。」他說,被指校服不整的同學,絕大多數會脫下大褸,苦忍嚴寒也不想留堂。
該校校長樓曾瑞回應時,不諱言學校執行校規偏向較嚴,穿着不合適外套回校當然會被處分,但校方不會要求學生除下。他強調,已一早通知學生外套限制,學生購買時應留意,「唔係今日至定(要求),學生應該知道……讀書好唔好係其次,有冇學壞最緊要,校規執行太鬆,咁會名存實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