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發言人稱,將對有關投訴進行調查,若投訴屬實,該清潔公司將會被列入黑名單,拒絕其再投標該署的外判清潔合約。本報昨未能聯絡上該公司。
香港工會聯合會最近接獲三十宗受僱於該清潔公司的員工投訴,工人代表昨在記者會上力數公司嚴重剝削員工四宗罪,該公司多年來一直未向員工發放休息日、勞工假、病假及年假等。員工病假需要休息,則要每天支付二百二十元給公司聘請人手替補,但所支付的工資較正常工人的日薪還高。
根據政府制度的標準合約,工人工時應為每天八小時。工人代表說,該公司將工人的每日工時定為十二小時,但卻只計算相當於八小時的工資給工人,又強迫工人簽署虛假的出席紙,欺上瞞下,當中四小時的工資差額更慘被剝削。該公司又向員工索取每月二百元的回收費,不少工人對公司的剝削制度敢怒不敢言。該公司又要求工友簽署已獲發放法定假期的信件,並要工人聲明不會向政府有關部門投訴。
服務業總工會副秘書長李悅強調,該清潔公司公然挑戰法治,漠視人權,房署應立即處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