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涉及5封電郵及1封作弊事件摘要,陪審團去年裁定全部文章誹謗,其中4封出於惡意。法官杜溎峰昨在判詞中,也處理了餘下2封無惡意的誹謗電郵。法官接納陳茂波一方的陳詞,指發送、轉載電郵的陳氏夫婦及收到電郵的學生家長、校長和校董會等人,均在學生作弊事件上有共同利益,法庭在衡量各方利益及原告是否被抹黑後,認為兩封電郵雖含誹謗性質,但電郵在他們間流傳,受特權保障,可以免責。但法官指即使無該2封電郵,原告所受傷害也不會有變化,故決定不減低賠償額。
案件源於2011年11月,仍為立法會議員的陳茂波於其就讀漢基國際學校的女兒口中,得知學校鬧出盧氏兄妹測驗作弊傳聞,陳與妻向校方及家長發電郵,被指誹謗,遭盧氏一家三口興訟追究。
案件編號:HCA370/12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