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畫●消費陷阱】Trendyland十二分店突停業 市民已購禮券恐全變廢紙

蘋果日報 2017/08/01 19:13

禮券不獲兌現憂全線結業Trendyland欺騙商品說明條例

【19:43更新】海關指正了解事件,如有需要會作出適當跟進。
以相宜價格出售迪士尼卡通人物文具及精品的Trendyland專門店疑瀕結業!《蘋果》發現Trendyland直接經營的12間分店近日已相繼停業,僅餘3間「加盟店」繼續營運,但3加盟店卻拒收Trendyland已發行的禮券,令大批消費者手上的禮券不能再用以購買迪士尼精品,仿如變廢紙,引來消費者憤怒。家長紛質疑當初購買2年有效期的禮券時,店員從沒說過加盟店不接受禮券,質疑有欺騙成份兼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有家長稱已向海關及消委會投訴望討回公道。
陳太指去年10月於Trendyland九龍灣德福廣場分店,購買總值500元優惠劵作送禮及自用,憶述當時店員指優惠劵有效期為2年,店員強調所有分店均適用,並有折扣優惠,陳太遂不虞有詐遂付款。記者發現禮券背面條款確已列明禮券「適用於香港全線Trendyland專門店(特賣場及百貨公司專櫃恕不適用)」。
但高峰期曾有16間分店的Trendyland今年5月卻突在官方fb宣布,指因店舖調動,限制禮券只能在5間分店(鑽石山、青衣城、新都城二、東港城及大埔)使用,並明言禮券不適用於4間「加盟店」,當時已惹來非議,不少家長質疑賣禮券後才額加施加限制是違法的,也有家長稱使用禮券時遭留難,例如不准用以購買折扣貨品,故感到憤怒。Trendyland卻未有作回應,並於5月中開始停止更新fb。
陳太則是直至上周五打算趁女兒開學前買水樽及文儀用品時,步至德福廣場分店時方發現該店原來5月已結業,陳太其後先後去過鑽石山及青衣城,驚覺兩分店同樣已停業,她與朋友交流,方得悉Trendyland查詢電話亦已經無人聽,不少家長網上留言質疑它可能結業。陳太質疑Trendyland大量出售禮券後卻結束分店「有少少欺騙成分」。
陳太稱Trendyland從未正式公布會結業或大幅關閉分店,是欠缺企業責任。她認為Trendyland既有會員聯絡方法,應及早通知會員讓消費者可使用手上禮券,現時遂給予人「走數」的感覺。「到新聞出咗,我哋手上嘅禮券係咪會變廢紙?」陳太指已對Trendyland盡失信心,會考慮向消委會投訴。
網上不少家長更質疑Trendyland禮券不獲兌現乃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聲稱已向海關投訴。《蘋果》巡查Trendyland官網所列全港16間店舖則發現,該公司12間分店及其中1間加盟店已全結業,今日仍營運的只有3間加盟店(香港仔、康怡廣場及荃灣),但該3加盟店均不收禮券,故市民手上的禮券餘下的僅有用途,只有是用作影相(光顧Trendyland Studio卡通影城)或購買4D奇幻館的入場券,有家長質疑禮券仿如變廢紙。
《蘋果》今日曾多次致電Trendyland觀塘巧明街總部的辦公室,但均無人接聽,網站則顯示正維修中,記者上門視察卻發現上址逾7,000呎寫字樓原來早已人去樓空。消委會證實收到一些市民投訴Trendyland禮券不能使用,正密切注視事態發展,並質疑該公司若擅改禮券使用的條款乃違反合約,市民可循民事追討。
海關發言人回應指,正了解事件,如有需要會作出適當跟進。海關強調在處理懷疑涉及違反《條例》的個案時,需要考慮個別事件的實際情況及相關證據,才能判斷該個案是否有抵觸《條例》。每一宗案件的情況皆有其獨特性,不能一概而論。但根據《商品說明條例》(《條例》)第13I條規管「不當地接受付款」的不良營商手法。「不當地接受付款」是指,商戶在接受付款時如無意圖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其他有重大差異的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他將能在協定的時間或合理的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便不得就有關產品接受付款。違反《條例》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海關非常重視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市民若發現懷疑違反《條例》的活動,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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