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榮基(五十六歲)、鄧雲興(五十一歲)及梁鷹鳴(五十二歲)三名被告,被控共三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告昨獲准保釋外出,將於今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早前接獲食環署轉介的舉報,展開調查。有關涉嫌貪污罪行在九七年七月至去年三月期間發生,當時三名被告派駐富山火葬場。其中兩項控罪指廖、鄧及梁一同串謀收受兩名殯儀館經紀的賄款,以協助及加快火化由有關經紀送入火葬場的棺木遺體。廖及梁同被控另一項相類罪名,指他們以相同理由與一名人士串謀,向另一名殯儀館經紀收受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