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讀者蔡先生投訴稱:「我喺舊年十月第一次收到滙豐銀行寄畀上手業主嘅月結單時,已經通知過滙豐信用卡中心,早排更收到追數信,對方重差成五萬幾蚊卡數未還,講極都冇更正地址,容乜易遲啲會追數搵上門,騷擾到我屋企人㗎。」
求更正後又收信
於去年暑假購入沙田穗禾苑單位的蔡先生,於裝修期間已收到發卡銀行寄給上手業主的信用卡月結單,謹慎的他已即時致電信用卡中心,職員建議他將月結單退回就近分行。怎料他於上月初竟收到銀行追收卡數的月結單,總結欠竟達五萬多元,且卡主上期亦未有付款。
他遂即時再次致電信用卡中心,表明他所居地址並非收信人居住,他向信用卡中心職員查詢何以未作更正之餘,更主動表示可提供臨時買賣合約等以供證明,但職員竟稱:「唔清楚點解會再寄,亦都唔使畀證明,我哋唔接受呢啲文件」,令他為之氣結。
一再收信甚無奈
另一《蘋果》讀者鄭小姐,居於港島中半山堅道,亦曾多次收到滙豐銀行寄給他人的信用卡月結單,她雖曾多次致電滙豐信用卡中心表明所居地址並無此人,但事後仍不斷接到銀行寄來他人的月結單,「我都冇用佢哋銀行嘅服務,我又唔識個收信人,我都通知過銀行,但重不斷收到,我好擔心自己嘅地址俾人盜用呀」,「我都知銀行未必咁容易就信『無此人』,但對於我哋呢啲真係冇呃銀行嘅人嚟講,真係好無奈,好似冇乜可以做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