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官員經常扮演鴕鳥,往往在沒有仔細考慮過實用性、目的和實質影響下,便恣意演繹規例和法例。此外,他們經常一廂情願地以為自己的做法可以保障消費者、投資者和公眾的利益,又假設每1個人都是嗜血的鯊魚或騙子,做每一件事的目的,都是為了要從其他人身上榨取利益。這些脫離現實、缺乏變通,甚至連簡單判斷力亦欠奉的公僕,最終演變成為官僚作風的例子,可謂屢見不鮮,而且不局限於發展中國家的世界。
定價機制欠穩妥
最近中國政府宣布擱置所有新股上市的審批,直至明春的新年過後再作檢討。縱使這項措施引起股票市場不快,但消息確實令人精神一振。迄今為止,中國仍採用「管理式定價機制」──公司招股上市時,可根據預期盈利的20倍作為定價標準,毋須理會該公司的前景或現時的表現。當然,相比起歐洲和北美市場的標準,20倍的預期市盈率可說絕不昂貴,問題是,採用這種定價方式是極為短視的。
在去年或以前,中國國內任何上市公司新掛牌時,股價往往急升70%以上,其後便無以為繼,很快便跌回、甚至跌穿招股價。在此情況下,即使是真正的投資者,亦不會有長揸新上市公司股票的意欲。結果自然是人人爭着認購新股,但在公司掛牌後則爭相拋售,餘下少數沒有跟風的投資者,只好眼白白看着所持股票的利潤急速蒸發。
集資角色受唾棄
中國上海和深圳股市過去數月的疲弱表現,已促使一些具聲譽的公司避而遠之,寧願向鄰近的友好銀行借入長期資金,亦不願上市集資,原因是真正的投資者亦難以透過「買入並持有」的策略得到合理回報。
中國股市經過了8個月的疲軟走勢,隨之而來的是信貸膨脹,雖然中央政府已及早叫停,但金融制度已走入岔道。更加重要的是,由新股定價所衍生的集資渠道由股市轉移問題,終於迫使中國證監會加以正視,在檢討過有關條例和規則後,一些新條例亦告出台。不過直至上月,公眾和市場人士才有機會就這些即將加諸於所有新上市或招股程序的新條例提出意見。
表面上,新制度將會為昔日的管理式定價機制畫上終止符,日後將會更加倚重「標投制度」──容許具信譽的商人銀行、投資銀行,以及中國本土的金融機構,透過投標的形式決定招股價。起碼會有一大部份的新股會透過此形式批出,而其餘部份則會以已獲接納的標投價作為基準,讓公眾以抽籤形式認購。
分析市場對新建議的反應,是一件頗有趣的事。很明顯,要為上市企業進行估值的話,沒有一套方案是完美的,即使是新的競投制度,亦有其缺點。但起碼,這套定價方式已在不少市場試驗過。縱使這套定價方式極度依賴市場的判斷力,而出標者亦須肩負起為投資者定價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