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鄧達明指出,銀行按照開戶時的指示處理無可厚非,他建議梁小姐向法庭申請為暫委監護人,表明弟弟暫無能力處理個人資產,並由家人代處理銀行存款,過程中須遞交醫生證明文件。此外,也可透過法定機構監護委員會提出申請,但監護人每月只許限量處理金額10,500元,申請需時四至六個月。
檔案編號:0327025
監護委員會:23691999
網址: http://www.adultguardianship.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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