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諮詢文件建議新成立「上市監管委員會(LRC)」,審批較複雜的上市申請,有架空上市委員會之嫌。權威消息人士強調,上市委員會仍然會負責九成申請,只得一成特別個案由「上市監管委員會」處理,目前亦有一成個案由證監決定是否合適上市。新成立「上市監管委員會」只是希望將此情況制度化、系統化,最重要是將複雜個案,例如是阿里巴巴等個案,盡早交由「上市監管委員會」研究。他強調,證監會無意扼殺市場發展。
另外,證監會前主席沈聯濤回覆本報查詢,形容諮詢建議是漸進演化(evolutionary),不是革命性(revolutionary),「人們喜歡將這諮詢當成證監會和港交所爭奪權力。但重要的是,我們致力令問題在制度裏解決,亦確保制度產生的辦法有效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