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涉貪】律師正式向上訴法院提案 挑戰原審拒保釋決定

蘋果日報 2018/06/20 18:18

海外反腐敗法何志平

三度申請保釋被拒的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早前繞過原訟庭,直接提請上訴法庭爭取保釋。何的代表律師近日正式向上訴法院提案,列出原審法官三大錯誤,要求上訴法院召開聆訊討論是否批准保釋。政府一方表明反對保釋。
至今還柙逾7個月的何志平,早前向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提交申請,挑戰原審法官Katherine Forrest禁止保釋的裁決,上訴法院已開設檔案處理,但未知會否受理其申請。法庭文件顯示,辯方近日正式向上訴法院提交28頁的文件,臚列上訴理據及要求法官召開聆訊處理;控方則表明反對,將會提交回應。
辦方認為Forrest有三處犯錯:首先,Forrest認為涉案的《海外反腐敗法》一般難以舉證,既然今次政府成功提出檢控兼交出大量證據,法院須確保檢控走到終點,因此更要確保被告不會潛逃。辯方認為案件檢控的難度與保釋條件無關,法院根本毋需考慮前者;法例是要求法官「合理地保證」被告會現身,但Forrest明顯已將要求提升至「最大程度的壓力以確保被告受審」,法律原則上犯錯。
第二,辯方認為Forrest高估了何志平潛逃的風險。辯方解釋,何已表明會戰鬥到最後,更說寧願死在獄中都不會潛逃,加上何已放棄拒絕被引渡的權利,他根本無處可逃;至於Forrest質疑背後的中國華信公司會資助他逃亡,辯方強調這只是臆測,毫無證據支持。
第三,辯方重申法律只要求法官「合理地保證」被告會留在美國,但Forrest對於電子腳鐐、家中軟禁及香港政府引渡狀況的強烈質疑,已經超出「合理保證」水平,而是要百份百肯定被告會現身,辯方形容這是一套不可能的標準。辯方引述案例指任何關於保釋條件的質疑,都應該將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但Forrest明顯是反其道而行。
辯方稱,由於案件已排期於今年11月正式開審,所以要求上訴法院加快處理上訴申請,否則這個申請將會變成不值得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