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上周迅速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上周四正式交至白宮給總統特朗普簽署,他有10天考慮簽署法案或提出反對。法案主要提案人、共和黨參議員魯比奧辦公室前日表示,扣除周日和感恩節假期,特朗普簽署法案的最後期限是下周二,但特朗普和政府官員對他會否簽署仍然未表態。
特朗普如動用否決權,參眾兩院須有三分二的絕對多數才足以推翻,但相信不成問題;若總統選擇不作為,法案將自動生效。法案若生效,總統將被授權每年點名並透過凍結資產、簽證限制等措施,制裁侵害香港人權的人;國務卿也須每年檢視香港自治情況,並評估其是否仍可享特殊貿易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