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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長城兄弟控《壹週刊》

蘋果日報 2003/11/27 00:00


【本報訊】行政會議成員兼資深大律師廖長城,及其弟大律師廖長江,指控《壹週刊》上周刊登一篇報道題為《三廖大狀一家親》文章,內容對他們構成誹謗,並在互聯網上刊登,兩人昨分別入稟高等法院,禁止《壹週刊》再發表有關文章,及索取賠償。
原訴人廖長城及廖長江,答辯人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壹週刊》總編輯左少珍及ParamountPrintingServicesLimited。

指內容誹謗
入稟狀指,本月十九日,《壹週刊》第七一五期中一篇題為《三廖大狀一家親》的文章,內容對原訴人構成誹謗,該文章同時在互聯網上刊登。
案件編號:HCA4345,4347/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