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大事回顧︱議會戰線篇︱又拉又告又DQ 議會抗爭判死
2020大事回顧議會DQ議員民主派總辭
2020年絕對是議會抗爭死亡之年。港澳辦、中聯辦4月時不滿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遲遲未能選出主席,為立法會抗爭的「死刑」揭開序幕,之後的
「非法會議」、
保安抬人、
DQ 4名立法會議員、
民主派總辭,議會抗爭終於消失,當局甚至以原為保障議員的《特權法》控告民主派,放生在立法會施襲的建制派。
曾參與抗爭甚至受傷的民主黨尹兆堅認為,即使議會抗爭似乎已「關門」,民主派也要嘗試用力推開,逼出一絲曙光。
議會抗爭於今年4月走向強弩之末。因為民主派拉布力抗惡法令立法會內會長達半年未能選出主席,
港澳辦和中聯辦發出聲明,「強烈譴責」負責主席選舉的公民黨郭榮鏗和民主派議員拖延選舉,無異於「政治攬炒」,更指郭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兩辦聲明明顯干預特區內部事務,但政權覺得無問題,中聯辦反駁外界指其干預香港事務的指控時,更將《基本法》第22條「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不得干預特區自行管理的事務」條文「自行釋法」,指兩辦並非「一般意義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故有權代表中央行使監督權。
強力部門發聲後,立法會主席、秘書處、保安統統捲起衣袖,對付民主派的議會抗爭。4月下旬,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找來外間資深大律師法律意見後,讓民建聯
李慧琼能在5月初以「處理重要及急切事務」登上主席枱,並由立法會保安強行開路,踢走民主派,民主派的抗爭被保安攔截,立法會法律顧問亦力撐李慧琼可在內會「唔正常」情況下召開會議「解決問題」。
內會此次會議被謔稱為「非法會議」,李慧琼屬非法當選,民主派損兵折將,人民力量陳志全被工聯會郭偉强拉跌和拖行,尹兆堅亦受傷送院。及後律政司不但放生郭偉强,更以特權法控告7位民主派議員,其後亦有多名民主派因議會抗爭被捕及提告,何其諷刺。
該次非法會議混亂期間,陳志全被工聯會郭偉强拉跌和拖行。資料圖片
尹兆堅指民主派的議會抗爭能實在反映「社會有幾嬲」。何頴賢攝
尹兆堅表示,政權在修改《議事規則》後也「搞唔掂」情況下,唯有以超乎尋常、不合法理精神的手段扭轉局勢。何頴賢攝
當日受傷兼被控的尹兆堅認為,民主派一直力守抗爭平台,而政權在修改《議事規則》後也「搞唔掂」情況下,惟有以超乎尋常、不合法理精神的手段扭轉局勢;「《議事規則》改完又改,都唔夠我哋玩,係因為你哋(政權)無能。」他指民主派的議會抗爭能實在反映「社會有幾嬲」:「我哋好掌握市民的脈搏,如果我哋啞忍,忍氣吞聲,唔做任何嘢,咁係對唔住市民大眾。」
政權被迫「搲爛塊面」,最後更來一場「攬炒」。李慧琼當了內會主席,《國歌法》長驅直進是「頭盤」,「港版國安法」更在6月時繞過立法會、由中央直接放在《基本法》附件三便生效,立法會對法例無從審議,遑論議會抗爭。
「港版國安法」更令議會抗爭者面臨更高成本,當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將「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攻擊或破壞香港政權機關職場所及其設施致無法正常履行職能,也列為犯罪,日後拉布、議會中的肢體衝突也可被解讀為阻撓政府履行職能。此非危言聳聽,《國安法》通過後,民主派在立法會不斷點算法定人數,工聯會麥美娟曾促當局以《國安法》調查相關「拉布」行為。
4名立法會議員,包括(左起)郭榮鏗、梁繼昌、郭家麒及楊岳橋被二度DQ。資料圖片
4名立法會議員再被DQ後,觸發15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總辭。資料圖片
頭上幾把刀,再來DQ這一把。立法會選舉7月提名結束,選舉主任DQ 12名民主派參選人,其中4名是立法會議員,DQ原因全涉及國家安全。當時4名議員尚可留任議會一年,惟11月時人大常委會又作「決定」,危害國安行為的人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特區政府隨即「二度DQ」4名立法會議員,即公民黨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會計界梁繼昌,觸發15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總辭,議會民主派「歸零」。建制派其後開會「小罵大幫忙」,鬧完便投票支持,立法會如橡皮圖章,議會抗爭正式畫上句號。
曾任民主派召集人的毛孟靜指,今年確是議會抗爭之死,因為政權盡用所有武器、權力來攔截、控告抗爭的議員,甚至以原為保護議員的《特權法》倒過來控告議員。毛指,即使日後民主派進入議會,也只會淪為花瓶,作為民主裝飾:「但你一風吹草動,即鎖、即DQ,因為佢人多。」
毛孟靜認為,若民主派全面杯葛議會,未來10年、20年港人就要看著議會任由政府蹂躪。資料圖片
民主派要思考未來對策,但議會抗爭之路已封,留與不留是要思考的問題。毛孟靜認為,若民主派全面杯葛議會,未來10年、20年港人就要看着議會任由政府蹂躪;若民主派仍留守,起碼歷史會記載曾有反對聲音,議員亦要冒被控風險:「民主派不入議會,就完全放棄,放棄議員權力,亦放棄幫到好多人嘅資源;入去就將不合理情況合法化,事實係兩難。」
有份總辭的尹兆堅認為,香港議會從來都不公平,但只要還有一絲希望,也不應放棄:「一直以來,功能組別有一半佢哋(建制)佔晒,如果係咁,我哋係咪從來就唔應該參與議會,係咪錯咗幾十年呢?議會抗爭係一道關咗嘅門,但我哋都要用力推,情況係唔公平,但你都要逼(開)佢。」
4月13日: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未能選出主席,港澳辦和中聯辦就此發表聲明,譴責主持內會主席選舉的郭榮鏗濫權,港澳辦斥郭榮鏗及部份反對派議員或涉違宣誓誓言、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4月17日:中聯辦反駁被指干預香港內務指控,指兩辦辦不是基本法22條所指的一般「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故有權就立法會事務等發聲及行使監督權。民主派形容中聯辦就22條自行釋法
5月4日: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尋求外間法律意見,為「踢走」郭榮鏗鋪路
5月8日:立會法律顧問「跪低」,改口指李慧琼有權主持會議。內會爆發混亂,11名民主派議員被李慧琼驅逐,民主派其後被控違反《特權法》,阻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
5月、6月:立法會審議《國歌法》,陳志全、朱凱廸及許智峯力阻惡法,涉嫌以「臭水」潑向地下煞停會議,3人在11月被捕,指涉違反《特權法》及侵害人身罪
6月底:由人大替香港通過「港版國安法」,直接放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立法會無從審議
7月:政府透過選舉主任DQ 12名立法會民主派參選人,全涉及國家安全,當中包括4名時任立法會議員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和梁繼昌
8月:政府藉疫情原因強行取消立法會選舉,現屆立法會延任最少一年,朱凱廸和陳志全不接受延任而辭任議員
11月:人大常委會作出作出「決定」,取消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的立法會議員的資格,特區政府隨後將4名在7月被DQ的民主派議員逐出立法會,15名民主派議員一併總辭
12月:只餘建制派的立法會異見聲盡失,多項政府撥款極速通過,包括涉及5.5億的明日大嶼前期研究撥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