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曾向一些社工請教,通縮之下窮人生活是否已經改善?答案是極其有限。因為通縮的項目是在消費品,而生活必需的如交通費,並無減少,小朋友讀書的書簿費、學費也無減少。消委會的報告更指超市反而加了價。
更重要的是我們是否應該承認人人都有免於飢餓,有一個公平的發展機會?我們的社會太喜歡用一個版樣化(stereotype)的印象去下一個結論,去指責歸罪不幸的人,官僚更是只知完成自己的任務,不理窮人的死活。
貧窮問題專家黃洪教授在本報十八日「論壇」版的文章,大家應細讀,綜援金額的多少,不應以單一金額多少,通縮或是通脹,作為計算,而應以一條最低生活基本需要的貧窮線作為標準,就算有工作的人,若低於基線,一樣應受到資助,這樣才會令到低薪工作一樣有人願做,這亦是筆者早前提議為低薪者提供交通津貼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