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指,被告陳文深是斯文人,從沒對秦使用暴力,反而秦曾毆打陳要簽保守行為,希望陪審團不要因陳有情婦而對他有成見。辯方又指,陳沒殺人動機,他決意分手,對秦是很大創傷,秦非沒可能從大廈後門在沒觸動警鐘下離開大廈。
辯方指控方稱秦於2011年10月6日被殺,但其密友唐文蓮的丈夫羅範良卻收到她來電,詢問唐回鄉生活,而唐是於10月7日才回鄉,「難道她(秦)從袋內或堆填區致電給他(羅)?」辯方又說秦曾在夜總會工作,也有可能認識一些人,可安排她坐「大飛」返內地。
控方在結案陳詞時則指,根據閉路電視片段,秦在10月5日返家後,便沒活着離開大廈,她沒理由偷偷離開,也不會不處理名下淘大花園物業及50萬元存款,反而被告急於清理單位不合邏輯。
控方相信陳將秦殺害後,以保鮮紙及真空袋藏屍,放入尼龍袋帶離大廈,他知將軍澳區內垃圾會送到堆填區,遂駕車到將軍澳棄屍,又打破四個月一次的習慣,將車提早送往消毒。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28/14
■記者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