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路難行︱施政越黑暗 真相越顯重要 前《新聞刺針》編輯:希望公眾要珍惜我哋剩餘嘅權力
偵查路難行查冊蔡玉玲新聞刺針羅淑儀
真相重要嗎?我們需要詰問的,是失去真相後,這會是一個怎樣的城市。羅淑儀做了記者25年,曾任《新聞刺針》編輯,主力製作新聞專題及調查報道。這些年來,她見證了政府施政的透明度每況愈下,「透明度越低,我哋嘅存在就更有需要、價值越高,你唔講,我就自己發掘」。
記者因為查冊而被捕,曾是偵查報道主管和記者的她,實在難以想像,而這些工具都是那麼的重要,「套丁、飛丁、非法填魚塘、違法經營、合謀定價等嘅以權謀私,都要用查冊搵證據、求證,咁先可以公平對待涉事人」。她舉例,記者發現某輛車經常出現於涉事地點,會利用查冊得出車輛持有人資料,再問回應,「係違法定係有苦衷?係咪被屈?要畀機會佢解釋」。
《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因車牌查冊而被控作出虛假陳述,被評為當權者製造寒蟬效應。
港台編導蔡玉玲被捕,她得悉後第一個反應是覺得荒謬。「咬住唔放」本來就是記者的使命,7.21元朗恐襲一年後,記者沒有放棄,繼續找尋真相,她說這是因為手執公權力的部門和人,沒有發揮他們應有職能和表現,記者就成為了找出真相的人。
運輸署暗地裏修改查閱車輛登記資料申請表格,申請選項中「其他,請述明」一項,改為「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記者查車牌被指涉嫌虛假陳述申請用途 ,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羅淑儀質疑運輸署為何要做此等小動作,在未有諮詢下悄悄修改申請選項,認為前線記者經由查冊去查證資料是一貫做法,並非濫用工具,卻給予政府口實成為拘捕理由,「根本就係伏啲行家」。
事情發生一個月,雖然她認為本質上是荒謬的,但客觀上的確在行內製造出恐慌,「到底仲用唔用呢種工具呢?要前線同事冒呢個法律風險?定係由主管去承受?」為了真相,她依然覺得不能輕易放棄查冊這個權利,認為政府此舉措是考驗記者的承受能力,而且過去曾經查車牌的記者,個人資料早已在政府手中,難保日後隨時被追溯。
她憤怒,不只是因為跟蔡玉玲是好友,更是因為記者查冊從來也不為自己,做偵查報道本來已是如履薄冰,「咁勇去做,但最終要企喺被告欄內?真係太超現實!」從技術層面上,記者進行查車牌需要用個人身份,但為了揭露真相而被控告,羅淑儀認為編輯乃至主管都有責任支持。
「唔係一句話係外判員工,就可以置之度外!」記者做的每個行為,都是為了令專題更「實淨」,找出更多證據支持真相,「做任何事都係為機構,唔係為自己利益」。她覺得現時的處理手法是一種「行政概念」,難道因為是外判,發生甚麼事也能夠事不關己?作為公營機構的港台,更應以捍衞公眾知情權為己任,「𠵱家記者代表機構履行使命,佢做到了,出咗事你可以唔理?」
羅淑儀謂偵查記者壓力之大不足為外人道 ,目的只為揭示真相。 受訪者提供圖片
誠然,偵查報道為港台贏得口碑和獎項,她覺得記者努力尋根究底,為港台戴上光環,自己最終竟是身陷囹圄,「你當我naive、離地啦,我覺得唔應該係咁」。四分一個世紀的記者生涯,她在今年年初決定暫時退下火線。做偵查報道從來也不是易事,但她依然認為,縱然困難,但未去到盡頭,不能先「打沉自己」,若是這樣,過往很多報道,根本不能完成。
「政府當然唔想調查報道存在,想越少人監察佢哋就最好。做記者靠自己變通,只要有唔公平嘅事存在,就有生存嘅空間。」不止一次,她說政府管治越是失效,偵查報道就越有存在意義,形容偵查報道就如「剝洋蔥」,一邊剝一邊流淚,怕找不到證據,怕故事不夠「實淨」,又怕冤枉了別人。到故事出街,記者要承擔人身安全的風險,還有法律風險。她試過,做完一個報道,大半年不敢踏足深水埗,「每一隻故仔,都係得來不易,希望公眾要珍惜,呢個我哋剩餘嘅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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