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多個紀律部隊工會要求,將消防處、入境處、海關、懲教署及政府飛行服務隊的職級薪酬架構劃一,希望入職薪酬與警隊看齊,並認為若政府檢討警隊薪酬待遇時,也要檢討其他紀律部隊的待遇,不要將雙方的薪酬水平越拉越遠。
由五個紀律部隊人員組成的政府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將於下月2日舉行集思會,討論職系架構、薪酬及工時問題。該會主席林國豪昨於商台節目表示,各個紀律部隊的工作一環扣一環,各有其獨特性,不能互相取代,希望入職薪酬與警隊看齊,而各職級的薪酬也不應與警隊相差太遠。假如政府重新檢視警隊薪酬待遇,也應檢視其他紀律部隊的待遇。
懲教人員總工會主席潘志明批評,政府衡量不同紀律部隊工作時,使用不同的標準,令員工混淆。他稱,30年前各紀律部隊原有一致的量度準則,直至88年《凌衛理報告書》後才現分歧,認為職系架構檢討應撥亂反正,給予所有部隊公平對待。
《警隊》
職級:警員 薪酬:16,160元至23,125元
職級:督察 薪酬:29,460元至59,885元
《入境處》
職級:入境事務助理員 薪酬:14,275元至19,150元
職級:入境事務主任 薪酬:24,050元至50,170元
《消防處》
職級:消防員 薪酬:14,275元至19,745元
職級:消防隊長 薪酬:24,050元至59,885元
《救護員》
職級:救護員 薪酬:14,275元至19,745元
職級:救護主任 薪酬:24,050元至50,170元
《海關》
職級:關員 薪酬:13,860元至19,745元
職級:海關督察 薪酬:24,050元至50,170元
《懲教署》
職級:二級懲教助理 薪酬:13,860元至19,745元
職級:懲教主任 薪酬:24,050元至50,170元
資料來源: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