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方控股(1831)公佈,於7月26日接獲瀋陽晚報傳媒公司發出的通知書,由於雙方在廣告費支付金額上意見分歧,故瀋陽晚報傳媒公司決定單方面解除原本已延至今年底的合作合約。十方認為,終止合約將對集團今年度整體營業額及溢利帶來重大不利影響;集團正與該傳媒公司溝通協商,若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將循法律途徑提出索償。
集團亦不確定能否全面收回押金,以及其他向瀋陽傳媒公司存置的預付廣告費。
十方早於08年獲瀋陽日報社授予獨家經營權,為瀋陽晚報傳媒公司經營《瀋陽晚報》業務的全部廣告內容,去年有關收入佔十方整體收入達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