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因犯國安法被送中者能否聘香港律師,律政司指疑犯在內地扣留或受審,能否聘請港律師,「須按照有關的內地法律規定處理」。至於國安法與《基本法》牴觸時,應以何者為準,律政司再推說兩項法例「相輔相成」。
林卓廷斥剝奪港人政治權利做法「仲衰過大陸」,指劉曉波被判剝奪政治權利兩年、維護律師王全璋則為五年,但違國安法終身DQ,毫無邏輯,只反映「共產黨真係好怕港人」。
林卓廷續斥,沒有內地律師牌的香港律師固然不能在內地協助疑犯,但問題是內地律師本身亦不敢處理國安法案件,否則不會有維權律師,內地被控者律師由官方安排,只會要求疑犯認罪,因此港人一旦送中,談法律保障是「嘥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