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工作假期計劃元旦起接受申請 每年名額100個
荷蘭工作假期元旦勞工處
勞工處宣佈,香港/荷蘭雙邊工作假期計劃將於明年1月1日(星期二)開始接受申請。
勞工處宣佈,香港/荷蘭雙邊工作假期計劃將於明年1月1日(星期二)開始接受申請,每年雙方均提供100個名額,申請者年齡需介乎18至30歲。成功申請的香港青年,可獲荷蘭政府簽發一張工作假期簽證,容許他們在荷蘭逗留最多12個月。申請人可於逗留期間從事短期工作及修讀短期課程。荷蘭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館會要求申請者具備足夠資金負擔在當地逗留初期的費用。
香港與荷蘭於4月簽署諒解備忘錄,設立雙邊工作假期計劃。工作假期簽證可讓香港和荷蘭的青年人在東道經濟體系逗留最多12個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歡迎計劃生效,樂見工作假期計劃深受青年人歡迎,讓他們擴闊視野,並在外地文化下獲取生活和工作經驗。
有關簽證的申請詳情,來自香港的申請人可瀏覽荷蘭駐香港總領事館的網址( https://bit.ly/2EQyrFB )。來自荷蘭的申請人則可聯絡香港入境事務處,電話為28246111;或透過該處網頁獲取有關資料,網址為 www.immd.gov.hk 。
政府提醒參加者應於出發前做好資料搜集,了解夥伴經濟體系的就業、住宿和生活情況及當地的相關法規。自2001年起,香港已先後與新西蘭、澳洲、愛爾蘭、德國、日本、加拿大、韓國、法國、英國、奥地利、匈牙利、瑞典及荷蘭簽訂工作假期計劃,至今有約88,000名香港青年人參與計劃。有關工作假期計劃的資料,可瀏覽勞工處的專題網頁 www.whs.gov.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