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房局擬修例准病人帶壓縮氧氣瓶搭巴士
港鐵巴士運房局醫療氧氣瓶
不少慢性疾病病人,如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外出都須攜帶壓縮醫療氧氣瓶,但法例禁止乘客帶危險品,令這類病人經常被巴士拒載。運輸及房屋局計劃修改法例,容許攜帶壓縮醫療氧氣瓶的人士使用專營巴士,但攜帶的氣瓶會設上限,以保障乘客安全。
運房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表示,《公共巴士服務規例》訂明,《危險品條例》所適用的物質或物品,包括壓縮氧氣,不論數量,均不能帶上巴士。為進一步提升無障礙運輸,政府擬在2017至18年度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法例,容許攜帶自用壓縮醫療氧氣瓶的病人使用專營巴士服務。考慮中的執行細節包括會要求攜帶醫療氧氣瓶人士在登上巴士時須告知車長他帶有自用醫療氧氣瓶及其數量,若車上的醫療氧氣瓶超過一定數量,車長有權拒絕該乘客登車。
文件又表示,至於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包括的士、公共小巴、渡輪和電車,其相關法定條文並無對攜帶壓縮氧氣瓶的乘客施加類似適用於巴士的嚴格管制。港鐵方面,如乘客在乘搭港鐵時需要攜帶自用醫療氧氣瓶,可向港鐵職員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