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是否為我哋帶來更多奧運金牌?唔會。印度嘅奧運成績好差,加拿大亦然。民主制度下,人民可有自由選擇;攞奧運金牌係莫大榮譽,但未必值得咁高成本、咁大犧牲。加拿大一位律師樓女文員自費往雅典參賽,得到單車金牌,攞完立即返加拿大銷假上班,冇政府獎金,冇大商家獎金,佢將來唔會好似楊傳廣咁樣,到現在仍然埋怨政府畀錢佢畀得少,呢位女士係最了不起嘅金牌得主。民主投票不是為了奧運金牌,是為了保證人人有選擇的自由,如加拿大女運動員。
立法會冇料到,唔使投票。錯,立法會代表民意,即使功能組別議員都受到民意壓力。愈多人投票,民意愈容易得到反映,立法會嘅作用愈大。爭取民主有一個過程,每一步都不能放棄,行咗一步就爭取下一步,永遠唔郁唔投票,就愈俾人睇死,冇得爭取。
明日投票,意義重大,所謂千里之行,始於足下,為咗爭取雙普選,明日一定要去投票,凡係參加過七一大遊行嘅,明日點可以唔投票,為民主、為爭取普選,請舉家出動,投下神聖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