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t Check】啄死煲呔 厚待CY?律政司:今次唔需要獨立法律意見

蘋果日報 2018/12/13 19:33

曾蔭權律政司梁振英UGLFact Check

前特首梁振英收受UGL 5,000萬元,律政司一改以往作風,未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已決定不檢控梁,除發出2頁紙聲明外,未有詳細交代不提檢控梁的原因。《蘋果》正向律政司查詢,會否披露更多作出裁決時的相關資料;而律政司回覆傳媒查詢時則解釋今次案件,未符合尋求獨立法律意見的要求。
律政司回覆《眾新聞》查詢時,指是否外判或尋求外間獨立的法律意見,「主要」視乎應付運作上的需要,例如要專家協助,而律政司並無所需人才;有時亦為審慎起見,避免予人有偏袒觀感或利益衝突,惟上述2項理由,並不適用於UGL案,因此律政司並無為此外判尋求法律意見。
不過律政司並無進一步解釋,為何該2項理由,並不適用於UGL案。翻查資料,廉署在2015年依據律政司的法律意見,起訴前特首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當時律政司有向海外御用大律師,尋求獨立法律意見。而本身是城大法學院副教授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則指,自己過去一直反對律政司外判海外大律師提供法律意見,直指「如果做到嘅嘢,應該由律政司孭飛」,否則是不負責任,所以在梁振英涉及的UGL案中,她亦認為無須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律政司近年回應重大不檢控個案的聲明頁數
2003年梁錦松偷步買車案:17頁
2013年林奮強偷步賣樓案:5頁
2018年梁振英UGL涉貪案:2頁